">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公开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供改组发〔2018〕1号)

发布时间:     字体:    点击量: 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供改组发〔2018〕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送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gzsgjcgg@163.com)。按照志刚书记要求,年底将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改革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2018年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贵州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1日

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全要素保障,完善供给体系,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强力推进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产业革命。全面落实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八要素”和“五步工作法”的要求,调减玉米种植面积500万亩以上,扩大食用菌、蔬菜、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提高到65%以上。打造一批一县一业全产业链项目示范县,每个县有1个以上主导产业基金项目落地。推进草食生态畜牧业裂变发展计划,推动奶业振兴发展,生态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26%以上。(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持续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新增有机认证面积5万亩、无公害产地7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600个、绿色食品7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完成投资1300亿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严格控制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全省主要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责任单位:省农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扶贫办)

3.大力推进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农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提升园区建设数量和质量,确保省级农业园区达480个以上,综合产值达2400亿元,加快水城县、湄潭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重点建设湄潭茶叶、水城猕猴桃、兴仁薏仁米等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集聚中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园区“接二连三”。扩大园区物联网建设应用。(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农业园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实施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大力推进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进村社合一,所有村建立合作社、所有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基地。扎实推进“厕所革命”。(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民宗委)

5.深入推进农村“三变”等改革。推动“三变”改革向纵深拓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助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好“三权分置”,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让沉睡的农村土地资产醒过来。(责任单位:省农委、省“三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大力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6.大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对享受降成本、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的企业,运用技术、质量、标准等市场化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时间表、绘制路线图,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改造企业1000户以上,完成投资16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7.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围绕重大发展战略,聚焦主业,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建10户以上国有企业大集团。(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相关单位)

8.加快完善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落实能源工作运行新机制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建设,智能机械化改造建设实施进度倒逼机制,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0%。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综合绿色利用,加快建设盘州、织金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示范区建设,争取将大方县列为省级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区,开展井上下瓦斯抽采示范工程,煤层气综合利用率达到38%。(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化委、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加快打造贵遵安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带。积极推进“军转民、民参军”,申建国家军民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用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培育引导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产品产业化发展。2018年,实施军民融合产业项目65个、产值增长18%;装备制造业增长11%左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其他军民融合发展相关责任单位)

10.做优做强黔酒、黔茶、饮用水产业和特色食品工业。大力推进白酒、烟草、茶叶、大健康医药、特色食品为重点的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延长绿色生态产业链,培植有机型、生态型和原产地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贵州品牌”。发挥水资源品质优势,大力开发天然饮用水系列产品,把饮用水发展成为重要优势产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1.大力实施系统创新工程。突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5个。(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2.大力发展绿色制造。深入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扎实开展绿色制造三年专项行动,开展100项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应用示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扎实推进磷石膏“以用定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

13.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以兼并重组关闭和停产停建煤矿为重点,关闭退出煤矿70处、压减产能1000万吨以上。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4.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按照《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通过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加强调度,统筹推进做好纳入我省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的煤矿企业和2017年续关户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三、大力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5.深入推进旅游业持续“井喷”。充分利用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成果,开展100个精品旅游景区创建,新建10个高端温泉旅游项目。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及监管政策。完成旅游投资150亿元。入黔游客、旅游总收入均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

16.实施新一轮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大健康产业六大示范创建工程,打造大健康全产业链,推进大健康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农委、省扶贫办)

17.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和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加快贵州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贵州证监局)

18.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强力实施“四个一”工程,重点推进贵阳传化等一批物流龙头企业,遵义黔北现代物流新城等一批枢纽节点,省物流云等一批物流信息化平台,阁老坝等一批多式联运平台项目建设。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9.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电商平台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农产品电商新模式,推广预售、众筹、网络定制等营销业态。抓好20个农商联动示范县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黔货出山”销售额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20.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家《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5)》。加快现代服务业试验区建设。开展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和“上规入统”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单位)

四、大力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1.实施大数据“万企融合”大行动。全面落实“四个强化、四个融合”的要求,加快打造100个标杆项目、1000个示范项目,融合企业超过1500户,上云企业突破10000户。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端产品上规模、上水平。(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22.大力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优强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大数据龙头企业10户以上。引进成长型高科技企业300户,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20户以上。软件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3.深入推进政府数据“聚通用”。省市县政府数据资源目录100%上架,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领域公共数据汇聚“云上贵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专项行动,推广绿色节能技术,数据中心综合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全面推进扶贫云与教育云、国土云等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有关单位)

24.深度推进大数据基础构建。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贵州分中心建设,设立大数据双创中心。积极创建国家大数据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城镇建成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3G/4G信号全覆盖,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加快贵安超算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25.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26.加快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扎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省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扶贫十大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

27.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编制省、市、县级“一河(湖)一策”方案,构建贵州省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级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8.推进城市、乡镇、村寨、人家森林建设。制定贵州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建设指导意见。(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

29.加快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建成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进一步完善相关环境评估技术与管理规范。(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

六、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30.深入落实《贵州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大力降低用能、融资、税费、物流、制度性交易等成本,全年为企业降低各类成本400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编委办)

31.大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推动企业上市“百千行动计划”,以基金融资和债券融资为重点,着力实施扩大直接融资行动计划,推动直接融资稳步增长。努力推动民营银行、财产保险、消费金融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组建,稳妥推进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力争引进1家金融机构在黔设立分支机构。推广“特惠贷”“贵工贷”“黔微贷”等政策性金融产品,修订贵州省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和创新金融产品奖励暂行办法,以金融产品创新为切入点着力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全年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40亿元。(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州保监局)

32.大力降低物流成本。继续执行货车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优惠、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客车免费等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多式联运、联程联运和甩挂运输,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努力打通运输物流“最后一公里”。全年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40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委)

33.大力降低用电成本。继续推进5个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加快推进第二批试点前期工作,争取实现市州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全覆盖。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范围,在试点工业园区开展报装容量小于1000千伏安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持续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大力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汇总全省冷链物流企业用电需求,对冷链物流企业用电进行“电量打捆”交易,对在农田旁建设的产地预冷库享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全年为企业降用电成本16亿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公司)

34.大力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继续落实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高新企业、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退役士兵创业、符合条件的个体自主创业及高校毕业生创业等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完善征管措施,落实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减免优惠政策。全年为企业降低税费成本32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35.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开展减权放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审批事项决定,及时取消调整相应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我省自行设立的权力事项,最大限度取消地方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对权责事项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率,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布行政权力、事实依据、职责权限、办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逐步推进政社分开有关工作。(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

36.扎实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0万人以上,按照国定标准实现16个贫困县摘帽、2500个贫困村退出,65个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施好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建成通组硬化公路5万公里,实现92%以上的村民组通硬化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搬迁66万人。加大水源工程建设力度,解决58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精准推进产业扶贫,大力发展蔬菜、茶叶、食用菌、生态家禽、中药材和“一县一业”,同步配套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8.5万户、建成25.1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0.6万户。(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7.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2000亿元,力争新开工一批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建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00公里以上;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县乡道改造、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改造)7700公里。开工盘州至兴义铁路,建成铜仁至玉屏铁路。加快威宁机场建设、荔波机场改扩建、黎平机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完成水利基础设施投资270亿元。新开工骨干水源工程60个,中型水库建成投运的县(市、区、特区)达到74个。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620亿元。稳步推进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及时核准条件成熟的支线管网项目,加快凯里—铜仁等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建设,新增3个县通天然气管道。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完成信息基础设施投资120亿元,建成全光网省,出省带宽达到8000Gbps。完成电网投资120亿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铁建办、省机场集团公司、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电网公司)

38.大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指导意见。新建、改扩建10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9.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推进“百院大战”,推动远程医疗向重点学科、专科延伸,基本建成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实现深度贫困村卫生室规范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卫生室建设、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远程医疗、疫苗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40.加快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增收试点省建设。完善建专户、实名制、常态化、可监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

八、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41.优化投资结构。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9000亿元以上,其中“三长三短”项目占80%左右。完成民生工程投资1650亿元,小康行动计划投资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民生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2.狠抓工业投资。制定实施提高工业投资比重三年行动计划,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200个、建成170个,全年完成工业投资3900亿元。(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43.激活民间投资。贯彻国家激发民间投资“新十条”,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扩大民间投资和推广PPP三年行动计划,实施1000个以上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完成民间投资60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

44.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贵阳市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精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并在全省逐步推行。推动政金企常态化对接,选择重点领域举办政金企专项融资对接会。用好直接融资政策,推动企业通过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基础设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社会领域产业、市政领域、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进行融资。启动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加快脱贫攻坚投资基金、铁路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投放,促进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

九、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45.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水平,推进智慧航空口岸建设,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深化贵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培育发展服务外包,扩大离岸服务外包规模。推动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制定实施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争取开展保税航油业务。遵义综保区封关运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安新区管委会、遵义市人民政府)

46.拓展开放空间。制定加快推进和培育贵州省国别(地区)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设瑞士(贵州)产业园和中英产业园。实施“一带一路”经贸走出去行动计划,强化国际产能合作,做好贵州轮胎投资越南项目跟踪服务。加强多式联运国际大通道和贵阳中欧班列铁路场站建设。构建“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式联运”新格局。积极推动开通2—3条洲际国际航线。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等区域合作。扎实推进开放式扶贫。(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贵阳海关)

47.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营商环境指数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优化硬环境和软环境。对照国际通行规则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建立比较优化和可量化评估体系,发布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利用指数评估倒逼全省各地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出台并组织实施《贵州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

十、培育提升市场经营主体

48.大力实施“千企引进”工程。扎实开展“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活动,围绕产业招商和绿色经济四型十五种产业,编制并储备4000个招商项目。围绕全产业链,着眼完善配套产业链,强链补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制定精准招商方案,引进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产业链强的企业1000家以上,引进500强企业20家。引进省外到位资金95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商务厅、省有关单位)

49.深入实施“双培育”计划和“十百千万计划”。培育生成一批小微企业、培育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新增企业市场主体6万户以上。“十百千万计划”千亿元级产业集群超过6个,五十亿元以上园区超过55个,大型工业企业达到450户。(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科技厅)

50.实施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实施“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0户;力争推动2家企业上市和6家以上企业新三板挂牌,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在贵州股交中心挂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证监局)

十一、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51.大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发布贵州品牌目录。颁发省长质量奖。全面推进落实《贵州省工业质量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争取国际认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52.深入实施“质量为先品牌塑造工程”。培育和保护好“老字号”品牌,继承和弘扬好“工匠精神”,打造一批工业领域的知名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打造“贵州绿色农产品”整体品牌。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培育新增省级试点企业50户以上、省级以上示范企业10户左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大数据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53.培育国家地理标志品牌。申报国家地理标志1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农委)

54.培育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出台支持贵州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发展措施。培育驰名商标2件,培育报审贵州省名牌产品215个、服务业名牌18个。(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55.加强贵州自主品牌宣传。积极组织参加首届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暨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充分展示我省自主品牌发展成果,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博览局)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及版权说明 | 帮助信息
黔ICP备12000311号-6 www.xtsxmj.com 网站标识码:5200000055
主办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访问量:
省发展改革委首问责任窗口联系咨询电话:0851-85283331 0851-8528507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110-2号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610号